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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省级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2023年校级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省级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实践项目和创业孵化项目两大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实践项目。分为科技发明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和公益实践类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作品制作、应用测试、材料撰写等工作。

2.创业孵化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创新实践项目或专业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设想,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孵化活动。

二、项目申报

我校可申报项目共计40项,其中创新实践项目28项,创业孵化项目12项。申报项目来源于2023年校级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中排名前28的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直接申报省级创新实践项目,3个校级创业训练项目直接申报省级创业孵化项目,余下的19个创新训练项目竞争9个省级创业孵化项目名额。具体清单及提交材料见《附件2 2023年校级立项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清单》。

三、结项要求

(一)创新实践项目结项要求

1.科技发明类项目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有1个能够演示的模型(产品)和至少有1项学生排名第一的专利成果(专利授权书或专利受理书)。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对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调研报告以及实践推广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具有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篇(知网可查),同时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实践过程支撑材料详实)和实践推广报告。

3.公益实践类项目应对公益实践活动和社会支持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具有年度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报告(实践过程材料详实,5000字左右)及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二)创业孵化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前,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主持人须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法人(不含法人转让情形),应有对外实际运营的业绩。

与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表彰主体为本项目学生团队,非个人成员),经审核通过可直接结项。

以上所有成果均是省级立项后,项目培育期内取得的成果。培育期为一年,如未达到结项要求,可申请延期一年。期满仍未达到结项要求,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

四、项目资料填报

请各项目组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项目对应的立项申报表和汇总表(提交材料需要项目指导老师审核,申报表填写到“指导老师推荐意见”),于1019日前将立项申报表(附件3或附件4)的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附件5汇总表的电子版给开源创新创业学院老师向璐,QQ1770251797


开源创新创业学院

20231013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职函〔2023〕36号.pdf附件2 2023年校级立项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清单.xlsx附件3: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创新实践项目)-交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doc附件4: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创业孵化项目)-交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docx附件5 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交电子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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